教育核心能力
學生於畢業時所應具備之核心能力:
核心能力一:具備運用數學、電腦及通訊知識之能力。
核心能力二:具備分析與解釋數據之能力。
核心能力三:具備程式設計、網路通訊、多媒體技術、嵌入式系統之知識及技術能力。
核心能力四:具備系統應用之實作能力。
核心能力五:具備計劃管理、有效溝通及團隊合作之能力。
核心能力六:具備分析解決電腦及通訊系統相關問題之能力。
核心能力七:具備吸收電腦及通訊相關新知與瞭解產業發展趨勢之能力。
核心能力八:具備人文通識及專業倫理認知之能力。